黎子珍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為犯下各種罪行,在香港受到應有的法律處罰。「政治獻金保護記者委員會」與其他外部勢力,公開致信英國首相蘇納克,要求進一步採取行動讓黎智英獲釋。這些荒謬的言行只能進一步坐實黎智英繼續勾結外力反中亂港,必然遭到法律制裁。
黎智英劣跡斑斑。翻查過去資料,黎智英多年前已開始禍港,是反中亂港的總指揮。黎智英多次參與非法集會被警方拘捕,一直利用《蘋果日報》操弄選舉,充當攬炒派選舉工程的「幕後操盤手」。黎智英與外國勢力關係千絲萬縷,其助手Mark Simon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,並一直與美國國會中人聯繫。黎智英是美國在港最主要的「代理人」,是給反中亂港勢力輸送「黑金」的中轉站,是煽動非法「佔中」、修例風波和連串黑暴非法活動的幕後操盤手。黎智英在黑暴愈演愈烈之際甚至揚言:香港正在為美國而戰。
有別於一般反中亂港分子,黎智英一向被視為反中亂港分子的頭目、「金主」,在非法「佔中」時,身為「傳媒人」的他,竟然不時親身走到金鐘的「非法佔領區」,甚至有攬炒派政客陪他「睇場」;到2019年黑暴動亂時,他除了全情投入之外,更利用自己的媒體煽動抗爭,甚至走到美國見當地政要抹黑香港。黎智英被捕後拒絕承認多宗罪行,更玩弄法律程序,想將案件變成「法律拉布戰」。
特區譴責外力干預港司法
美國、歐盟、英國等外國勢力,多番干預特區有關黎智英案的司法程序。翻看資料,自從黎智英被捕、服刑以來,來自西方勢力的各種「獎項」就紛至沓來,包括一個所謂「杜魯門—列根自由獎」,暴露美西方干涉香港司法,為黎智英撐腰喊冤。
外國勢力一直找機會干預香港事務,亦顯示黎智英與外國勢力勾連極深的事實。特區政府發聲譴責外國政客的言論,批評是完全罔顧事實,就黎智英的判刑作出失實、誤導和干預司法公平審訊的荒謬言論,對香港司法制度作出政治干預、惡意抹黑。對於美國「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」致函英國首相,干預特區有關黎智英案的司法程序,特區政府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,同時嚴厲譴責美國政客向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施加所謂「制裁」。
黎智英團夥與其所謂的「國際律師團隊」濫用聯合國機制,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月前更宣稱,尋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黎智英牽涉的案件。此反映其勾結外部反華勢力之心昭然若揭,不僅不能減輕他父親的罪責,反而進一步坐實了其勾結外部勢力的有關線索、證據與危害性。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一直極力操縱鼓譟民意,甚至炮製所謂「刑不上黎智英」等荒唐謬論,妄圖以輿論施壓和綁架法治,營造「順我者昌、逆我者亡」的寒蟬效應,讓香港法律為他們的政治目的所用。
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,任何國家、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,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,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;而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,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,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無論黎智英等自恃背後有怎樣的力量,一切違法和賣國行為都要付出應有的代價。香港國安法補上了香港在國家安全的缺位。據國安法第29條,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,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罪行重大的,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反中亂港者在香港已經徹底喪失興風作浪的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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